

為控制電子電氣廢棄物對生態環境的污染,2003年2月,歐盟頒布了《關于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》(RoHS),規定自2006年7月1日起,進入歐盟市場的電子電氣產品禁用6類有害物質。
2015年6月4日,歐盟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指令(EU),2015/863對RoHs2.0(2011/65/EU) 附錄II進行修訂,正式將四種鄰苯二甲酸酯 (DEHP、BBP、DBP、DIBP) 列入RoHS2.0附錄II中。新增的4種鄰苯二甲酸酯的限值均是0.1%(1000ppm) 。 2015/863中規定了相應的過渡期:所有電子電器產品(除醫療設備和監控設備)自2019年7月22日起需滿足新要求。醫療設備和監控設備自2021年7月22日起需滿足新要求。
RoHS檢測項目:
RoHS檢測項目 |
具體內容 |
重金屬 |
鎘以及鎘化合物Cd,鉛以及鉛化合物Pb,汞以及汞化合物Hg,六價鉻化合物Cr6+ |
有機溴化合物 (阻燃劑) Compounds |
多溴聯苯PBBs, 多溴聯苯醚PBDEs |
鄰苯二甲酸酯類 |
鄰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(DEHP)、鄰苯二甲酸二丁酯(DBP)、鄰苯二甲酸丁芐酯(BBP)、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(DIBP) |